2025/4/23 9:11:52
来源: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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杞县人民法院
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
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、管理,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防患廉政风险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》,现将杞县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:
特别提示:公示期间,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,联系人:丁法官,联系电话:13592133265。若公示期满无异议,将按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。监督电话:0371-28965920。
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