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省、市政协《关于开展<工业记忆>文史图书协作征编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“存史、资政、团结、育人”的社会作用,真实记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开封工业化历程和取得的巨大成就、人民政协和各级政协委员为开封工业发展作出的奉献努力,凝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磅礴力量,市政协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市开展《开封工业记忆》史料协作征集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《开封工业记忆》征集工作由市政协及机关领导班子成员,市直和驻汴相关单位,各县区政协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征编委员会,协作完成相关史料的征编。征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办公室,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各协作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。
二、征集内容
《工业记忆》重点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、全省有重要影响、在全市有代表性的工业史料进行征集,具体包括:
1.工业方面的重大决策、重大举措和重大活动;
2.有重大影响的工业或机构的变更与发展历程;
3.各类工业企业的发展情况:国有企业、企业改制及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、上市企业、“五小”工业、乡镇企业等;
4.各主要工业企业的创立改革历程,主要包括名优产品创申、质量体系认证、重大科技创新及技改项目、环境保护、绿色发展、企业文化培育发展等;
5.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人物、先进群体;
6.产业集聚(开发)区、工业园区创立发展情况;
7.具有地域特色的重大产业;
8.与开封工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其他史料。
三、征集原则
1.“三亲”原则。突出人民政协文史资料“亲历、亲见、亲闻”特色,文稿以第一人称记述,由当事人撰写或当事人口述、他人整理。
2.存真求实原则。史料应做到忠于历史、实事求是,客观记录、反映开封工业发展的历史,确保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、具体、可信,一般不加评论。
3.文责自负原则。坚持尊重差异,允许多说并存,史料可从不同角度记录开封工业发展中的人、事、物,但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。
四、征集要求
1.文字应生动朴实,可读性强,篇幅在1万字以内、不少于3000 字为宜。忌写成工作总结、新闻报道、先进事迹或资料汇编。
2,稿件需注明作者(包括撰稿人、口述人和整理人)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简介等。简介在200字以内,包括出生时间、籍贯、曾工作过的单位和主要职务等。
3.文字稿件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,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报送至本方案后所附联系人处,并注明来稿单位。
4.每篇史料作者要提供3-5 张相关图片资料。
5.稿件一经采用,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支付稿酬。
五、时间安排
征集工作从2025年3月启动,至2025年5月完成。
六、工作分工
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,征集工作具体由市政协文化和文
史委员会牵头负责,市工信局、市政府国资委协助。会同各县区政协、市发改委、工商联、开封日报社等相关单位,负责本单位或辖区内稿件的征集、整理、审阅、修改、把关工作,并按照统一要求报送稿件。
联系人:董 晖 15837820616
杞县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
2025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