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(以下简称年报工作)已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。根据《外商投资法》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》和《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》规定,开封市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南)(http://ha.gsxt.gov.cn),报送相关年报事项。
一、申报主体
2024年12月31日前在开封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。 2025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,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,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三、申报方式
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南)(http://ha.gsxt.gov.cn)报送年度报告。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、市场监管、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
四、年度报告内容
参见《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)
五、错报、漏报年度报告的处理
2025年6月30日前,年度报告存在错报、漏报的,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。
2025年7月1日起,年度报告存在未报、错报、漏报的,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,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(http://wzxxbg.mofcom.gov.cn)进行补报或更正
开封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咨询电话:22771861、22771860
2025年3月27日